安徽省农村垃圾治理技术指南内容
2024-07-12 阅读:42
1.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应遵循城乡一体、区域共享、布局合理、环保高效、安全便捷等原则。
2. 农村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集镇、村庄的道路、广场游园、沟塘溪岸。单位及住户应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环境卫生,不乱扔、乱丢、乱倒、乱堆生活垃圾,不就地焚烧生活垃圾。
3. 按照农村人口300-500人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。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、露天焚烧和简易填埋;严禁堆放或倾倒于沟塘溪岸;严禁用于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础建设的回填用土。
4. 集镇、村庄应做到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,无零散生活垃圾,沟塘溪岸无生活垃圾堆放,水面无漂浮生活垃圾。严禁形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。
5. 农村的集市、车站、码头、停车场、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废物箱。废物箱应美观、抗老化、阻燃、防腐,并应能防雨、方便清掏和保洁。严禁将农村的工业垃圾、农作物秸秆及杂草、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、废旧农膜、建筑垃圾、医疗废物、危险废物以及畜禽粪污等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。
6.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。各地应建立完善“农户集中投放,服务企业收运”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。服务企业应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、作业时间、作业质量等要求,配备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(设备)和作业服务人员。服务企业应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频次、收运路线,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及时、垃圾桶(废物箱)不满溢、垃圾不落地。
7.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(设备)宜采用桶(箱)装车载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模式,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池(房)、非密闭式垃圾收运车辆及设置在沟塘溪岸边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。
综上所述,安徽省农村垃圾治理技术指南(2024版)旨在科学指导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,助力乡村振兴及“千村引领万村升级”工程。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,有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,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。